2018年,市城乡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姚安平反复强调、多次批示、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并从人、财、物方面全力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机构建设。以政务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为统领,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4个,分别是局办公室、档案室、城乡规划设计服务中心规划公示科、城市规划展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分别为局档案室、城乡规划设计服务中心规划公示科;全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共10人,其中专职人员4人(档案管理人员、规划公示人员),兼职人员6人,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 保障及时准确。安排专人每天对公开更新及时性进行监测,发现需更新的、更新不及时的、有空白栏目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催办,及时跟踪并督促更新到位,确保信息的健康性和准确性。同时,严格执行2017年出台的《政务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制度》,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对所有待审信息发布前进行规范性、时效性、保密性审核。
4.严格制度执行。依据上级政府网站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局《政务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制度》《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新闻发言人制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有制可依。
二、主动公开信息
1.梳理公开目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务公开目录”,明确政务公开范围、时间、更新频率及责任科室。设置概况信息、综合管理信息、政策信息、全力运行目录、重点领域公开五大项。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要性内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正常工作安排部署。
2.积极主动公开。2018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00余条。其中,新闻信息类630余条;政策文件类50余条;公告公示类180余条;行政职权事项类160余条;互动栏目类20余条;政策解读类1篇。社会反响良好,树立起规划系统的良好对外形象。且坚持全过程公开透明,在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之外,实行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会议纪要公开,方便群众办事。2018年,共公开规划公示179项,行政许可公示89项,行政处罚1项,会议纪要65项。
3.强化互动回应。开设“调查征集”及“局长信箱”两个专栏。在调查征集专栏,一方面配合市政府办发布“学报告赢流量!河南政务客户端有奖答题活动2月1日启动”“济源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第一轮)”等调查问卷;另一方面发布“济源市世纪广场改造提升项目征集意见公告”“关于济源市世纪广场改造提升调查问卷”“济源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调查问卷”,有效提高了公众参与规划的力度,提升了规划的科学性,并及时将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公开。在局长信箱专栏,明确信件办理由局纪检室牵头负责回复办理。同时,明确信件处理流程、工作要求、工作职责等,确保“局长信箱”回复办理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018年,“局长信箱”共收到信件10件,其中,咨询建议类4件,市领导信箱转办件6件,回复率达100%。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份,均按时回复,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费用。
四、扎实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投诉咨询
2018年,参加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件,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参加行政复议案1件,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受理12345热线97份,均能及时回应。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涉及城乡规划方面政策解读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市城乡规划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3月4日